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办理流程如下:
一、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通过“个人账户异地转出业务”/“个人账户异地转入业务”情形填报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 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 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通过全国平台转移的三个工作日)
4 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通过全部平台转移的五个工作日)
5 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通过全国平台转移的三个工作日)
6 送达:系统当场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当场领取。(通过全国平台转移的受理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二、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通过“个人账户异地转出业务”/“个人账户异地转入业务”模块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 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 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通过全国平台转移的三个工作日)
4 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通过全部平台转移的五个工作日)
5 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通过全国平台转移的三个工作日)
6 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通过全国平台转移的受理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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