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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深圳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调整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标准。月发放津贴从100元 -500 元调整为200 元 -1000元,上调金额幅度根据年龄段划分从100元、200元、500元不等。
发放对象为具有深圳户籍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
以年龄划分为4个档次标准:70-7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200元(原为100元);80-8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300元(原为20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500元(原为30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原为500元)。
据悉,新的津贴标准执行时间为2019年10月1日,由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发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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