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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关于继续在市区部分道路采取相关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对市区部分片区道路的交通组织进行了调整,因实施效果良好,将继续推行相关措施。其中,皇岗口岸交通管制详情如下。
空载出租小汽车
进入皇岗口岸载客的空载出租小汽车,按交通标志、标线的指引由皇岗路南行在广深高速公路高架桥掉头匝道进入空载出租小汽车专用车道排队等候。
载客出租小汽车
1、载客进入皇岗口岸的出租小汽车,按交通标志标线的指引由皇岗路南行经广深高速公路高架桥4号通道进入皇岗口岸广场落客区下客后驶离。
2、载客进入车港城二楼平台落客区的出租小汽车,在落客区下客后按交通标志标线指引由皇岗路3号桥洞驶离皇岗口岸。
实施时间
自2019年11月10日至2020年5月9日施行。
处罚标准
凡违反相关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温馨提示
请广大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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